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明确2019年起将职业教育改革明显的省(区、市)纳入激励支持,体现了国家以更大力度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决心。
一、职教本科发展取得实质进展
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教20条”),开宗明义“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这是国务院文件第一次把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并列定位为教育类型,意义重大;第一次提出“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教育部之后陆续批准设立了32所职业本科学校,迈出职业教育独立建制办本科的步伐。
2021年,教育部先后印发《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关于“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首次明确了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的设置条件,提出“原则上,职业教育学校不转为普通教育学校”“聚焦关键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以优质高等职业学校为基础,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印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和《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第一次列出了“高职本科专业247个”,确定了高职本科专业设置的依据和规则,开启了职业教育本科的新实践。
二、高职院校建设跃上新台阶
2019年4月,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双高”建设),提出“集中力量建设50所左右高水平高职学校和15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和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支撑国家重点产业、区域支柱产业发展,引领新时代职业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双高”建设机制设计不同以往,在坚持效率优先的前提下更加注重机会公平,项目管理趋向常态模式,改固定范围分批建设为分阶段全范围择优支持,即项目的每个开放期均进行重新择优,使每一个时期每一所高职院校都有机会凭借其改革发展的成绩平等竞争中央财政的支持,这一方面有利于“双高”建设的要求外溢至支持范围以外的学校;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保持项目学校的建设热情,不能躺在过去成绩上“吃老本”。“双高”建设还第一次提出专业集群建设理念,一方面提高了专业建设的集约性、强化了相关专业发展的相互支撑支持作用,以期达到“1+1>2”的效果;另一方面也与本科改革的“学科交叉”相呼应,有利于催生新的培养方向和专业发展方向。“双高”建设体现了示范校建设之后,高职战线围绕专业建设进一步升级的目标追求。
此外,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规定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符合产教深度融合、办学特色鲜明、培养质量较高等条件的”的专业,“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以实施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为专科高职院校基于专业建设的多渠道多样化发展提供了空间。
三、产教融合成为事业发展的根本遵循
梳理以上可以发现,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始终围绕专业建设与改革展开,“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自下而上、由表及里始终是职业教育建设发展的遵循和主线。
职业教育发展紧密对接行业企业与区域产业需求,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与建设要紧密联系产业,与产业发展息息相关。专业是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基本单元,是学校职业教育的生命所在。专业建设水平反映了职业院校的人才队伍、办学实力、培养定位,专业结构则直接关系到职业院校的办学特色和服务能力。不成体系的单门课程和时下兴起的“微专业”并不能独立承载学校职业教育的育人任务。因此,紧紧围绕专业、切实依靠专业发展职业教育,以专业建设统领各项改革,无疑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正确选择。“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起于普通本科,成于职业教育,其中“产教融合”提出的最晚。2011年教育部在职教领域首次提出“产教融合”,当时并没有得到普遍认可。2013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明确“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产教融合作为一个概念得到确立。至此,“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成为一套层次清晰、结构完整的职业教育发展理念,从教育教学、办学治校、宏观管理三个层面,高度凝练地阐明了发展职业教育的理念和方法——教学层面要工学结合、学做合一,办学层面要校企合作、开门办学,行政管理要产教融合、互促发展。
2017年底,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指出,“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当前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要求,对新形势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扩大就业创业、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提出“构建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发展格局”“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并将产教融合的要求扩展至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上升为国家战略。
产教融合从职业教育外溢至覆盖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领域,成为职业教育改革实践对整个教育事业的贡献。2021年4月,第一次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大会,会后印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职业教育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面向实践、强化能力”,对职业教育全面画像,强调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要求。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第四条在强调了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国家教育方针后沿用了上述表述;第十四条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描述再次强调了“产教深度融合”。
仔细品味,2017年以来,产教融合的内涵也已悄然变化,从对事业发展要求的宏观描述,逐步将中观层面的办学模式、微观层面的教学模式包容进来,发展成为一个涵盖教育应用性的大概念。如今,“产教融合”在很多时候被单独使用,其实质已被理解为原本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三层含义的总和。
四、职业教育的投入保障依然任重道远
职业教育不是省钱的教育,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研究,职业教育办学成本是普通教育的3倍。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规定,“国家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根据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和办学质量等落实职业教育经费”“不得以学费、社会服务收入冲抵生均拨款”,突出了政府责任。2020年,我国普通本科在校生(1825.75万人)为高职在校生(1459.55万人)的1.25倍,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中高职占比4.4%、本科占比16.1%,本科经费是高职的3.66倍;与2019年相比,全国职业教育经费总投入增长12.27%,高于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5.69%的增速。可见,职业教育欠账多、底子薄的状况正在好转,但距离新《职业教育法》的要求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当今世界,逆全球化、“小院高墙”式的经济技术封锁来势汹汹,发展高质量高水平的职业教育,支撑以制造业为核心的实体经济,扩大更多孩子多样成才成长的机会,为国家经济自立自强筑牢技术技能人才基础,越来越为国家、社会、教育所看重所期望。职业教育自身亦走到了一个有能力有实力有机会再上台阶的路口。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将党中央国务院对职业教育的规划部署和职教战线近年来的成功实践上升到法律层面,为职业教育再一次大发展做好了思想和法律准备。相信随着各方面政策的逐步落实,职业教育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必将进入一个更高更大的舞台,进而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节选自《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22年第1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