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有关单位(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培育高层次青年人才,省教育厅决定开展 2022 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
1.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面向在豫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已入选“333 人才工程”“555 人才工程”“811 青年人才工程”等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3.本科院校主要推荐教学科研一线、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一定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职业院校主要推荐具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省及行业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基础教育学校主要推荐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中,在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中起示范和带头作用,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省或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国家级培训的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的教育教学专家、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省级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等可优先推荐;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主要推荐具体从事教研、教辅等活动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高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学位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一级教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高校推荐人选一般应在 45 周岁以下(1977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其他学校推荐人选一般应在 50 周岁以下(1972 年 1 月1 日以后出生);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6.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重要贡献。
二、推荐程序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 号)要求,从今年起,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评选工作按如下流程办理:省教育厅根据省辖市、县(市)专任教师数量的情况,核定各省辖市市区和县(市)的推荐名额。省辖市教育局负责市区学校人选的推荐,县(市)教育局负责本县(市)学校人选的推荐。应经过个人申报、基层推荐、专家评议、公示等程序,确定推荐人选。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汇总人选材料后,报送省教育厅参加评审。县(市)推荐人选无需经省辖市教育局审核。
三、人选管理
1.建立考核制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是河南省教育系统的一项综合荣誉称号。各单位要结合入选人员工作的特点,主要从政治业务素质、学术技术水平、教研质量和效果等对其进行考核,一般应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人选的考核一般由各有关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2.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考核中的不合格者,对有违法、违纪或其他不适于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行为的,由各有关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报我厅备案并取消其资格;
3.建立择优推荐机制。凡遇推荐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省级人才项目人选时,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可从入选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的人选中择优推荐。
四、报送材料
(一)材料清单
1.推荐报告纸质 1 份,同时报 PDF 电子版。推荐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教育厅,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2.《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附件3)纸质一式 2 份,同时报 Word 版;
3.《2022 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 4)纸质 1 份,同时报 Word 版;
4.佐证材料 1 套,按以下顺序制作详细目录,装订成册。同时报佐证材料 PDF 电子版。
(1)人选基本情况: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年度考核结果等材料复印件;
(2)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情况:科研项目的立项及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
(3)近五年教学、科研及其他方面的获奖、表彰情况:获奖、表彰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
(4)近五年代表性著作、论文的相关复印件;
(5)近五年学术团体任职证明。
(二)材料报送安排
1.电子版资料。4 月 8 日前,各地将《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管理人员登记表》(附件 2),发送指定邮箱。5月 6 日前,各地将推荐人选材料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2.纸质版资料。受新冠疫情等不确定因素影响,纸质版资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省教育厅人事处张志海 许一玉
联系电话:0371-69691691,69691275
电子邮箱:lairan@ haedu.gov.cn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 2022 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名额
2.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管理人员登记表
3.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4.2022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如有疑问及需要附件的老师请与学院科技处联系
2022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