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刘强教师被认定为河南省职业院校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人员
发布日期:2021-06-23 11:27 浏览量: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省级培训基地等事项的通知》(教职成〔2020〕175 号)的要求,经各学校自主申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网站公示等环节,我院烹调工艺与营养专业刘强教师技被认定为河南省职业院校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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