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5-22 20:52 浏览量: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是我国消防救援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承担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补充力量,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抢险救援执勤力量,召陵区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0名(灭火救援岗位25名、驾驶员岗位5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相关待遇
1.工资按月发放。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3500元(含食宿费,人身意外伤亡保险和重疾险);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人均工资不低于5000元/月(含高危补贴、绩效、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大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亡保险和重疾险,食宿费、服装费等),并按照工作年限定期增资,经考核合格后等级初评为一级一档,每年一档逐年晋升;退役军人经考核合格后等级初评为一级二档。其中绩效工资每人每月分300元、500元、700元不等,根据当月绩效考核情况视情发放;岗位津贴根据实际岗位另算,消防救援站专职消防员岗位设置有:战斗员、驾驶员、副班长、班长。有技术专长、表现优异的可以选调机关工作。岗位补贴:执勤车辆驾驶员1000元,副班长200元,班长300元。
2.专职队员伙食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执行,实行集体就餐、集体住宿,每年安排体检1次。
3.实行24小时驻勤工作制,按照准军事化模式管理,签订合同后队员每月休假8天,队员结婚当年享受一次婚假,假期10天;
二、招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志愿投身消防工作;
4.年龄在18至30周岁的中国男性公民(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可适当放宽年龄);
5.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中专、职业技术学校等同等学历的;
6.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7.有烹饪,文字创作、摄影、视频剪辑经验者优先录用;
8.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和具备消防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证者优先录用。
(二)驾驶员岗位条件
1.男性,年龄满22周岁,36周岁以下,身高1.65米以上,具有B照以上驾驶证及两年以上驾龄;
2.具备消防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高中以上学历;
3.掌握特种机械、车辆驾驶或汽车维修等技能者优先招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收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4.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5.有文身者不得参加招录;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地点
召陵区消防救援大队。(秀水河路与韶山路交叉口往东100米路北)
四、招收程序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初审、体能测试、体格检查、聘用集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初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结束,同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驾驶证、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报名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一式两份)以及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以上证书均需提供复印件,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录取资格。
应聘人员到漯河市召陵区消防救援大队报名:
报名地址:漯河市召陵区消防救援大队(秀水河路与韶山路交叉口往东100米路北)
咨询电话:0395-5567119
16639575006(周班长)
(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在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适时统一组织,测试内容为:3000米、搬运重物折返跑、单杠引体向上、仰卧起坐,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三)体格检查。适时组织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体检不合格的,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依次递补。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前期存在的病根,在培训或试用期未如实报告的,在工作期间再发病的,将作直接辞退处理。
(四)聘用集训。根据体能测试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开展为期60天的岗前试用期培训(培训期间提供食宿)。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等级标准定级、定岗,签订劳动合同。
五、职责任务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采取准军事化管理,除参与日常火灾处置、抢险救援外,统一组织参加训练及理论知识学习,训练包括体能训练、业务训练、技能训练,理论知识学习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条令纲要、业务理论等。